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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动车与轿车相撞事故处理

时间:2010-07-06 02:09:03  来源:  作者:

王某咨询:他骑电动车与轿车相撞,伤势严重造成骨折,交警队已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,自己是次要责任,对方是主要责任,应如何进行理赔?

山东全正律师事务所燕英律师解答:有两种途径:(一)与对方协商解决;(二)协商不成,可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到法院立案,将对方与其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。自200821日后,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实施,伤者的赔偿均有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负担。

特别提醒:伤者视伤情可申请伤残鉴定,若构不成伤残等级建议协商解决为上;交通事故索赔项目繁多,计算方式复杂,建议在专业法律人士的指导下进行。咨询电话:13355278339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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